卢慧 发表于 2012-5-17 14:38

【洛阳】2012年洛阳老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工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推动我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切实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洛发3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老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工71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老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社工人员71名。
  三、岗位职责
  履行老城区社区事务综合管理员的职能,当好网格内社区服务管理的“六员”:即社区管理信息采集员、平安建设协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联络员、法律政策宣传员、惠民便民服务员。承办民政、计生、就业、社保等社会事务,协办党建、创建、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从事社区相关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至1994年5月1日前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 日——5月23 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房间
  3、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到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户口薄;
  ②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应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1);
  ③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④就业报到证或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⑤已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证明;
  ⑥已经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①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
  ②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30元;
  ③填写《老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和行政能力测验(占3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领取准考证:2012年6月7日—— 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房间领取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计算机操作能力等,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招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中共党员、复转退伍军人、学历层次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以上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被聘用的专职社工,要服从岗位安排,接受派遣到老城区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专职社工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社区开展相关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进入专职社工人才库。如因社工辞职、考核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从专职社工人才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专职社工的工资福利标准及收入分配办法参照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人员的标准(洛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岗位待遇)执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工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联系电话:65277896。
  七、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老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工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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