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慧 发表于 2012-5-17 10:04

粤街头儿童流浪乞讨将基本消除

 昨日举行的省第十九次民政会议对“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进行了部署,记者同时获悉,我省将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到“十二五”期末,我省将建立4个省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50个社工专业实训基地,每万人中持证社工人数达到5人;民政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的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20%;全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达到500家。

  对于社会关心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我省将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注重源头防治、主动救助,做好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扶,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据悉,我省还将解决行政区划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创新行政区划体制,审慎稳妥适度调整行政区划,支持中心城市集聚发展。加快研究和探索创新特大型乡镇行政区划体制,理顺和解决特大型乡镇行政区划与管理体制不顺的各种问题。推动县级政府驻地镇条件成熟时转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全面优化我省政区规模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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