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慧 发表于 2012-2-11 14:09

【云南】民盟云南省委:推动民办社工机构参与流动人口管理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至2010年末,昆明市常住人口643.22万人,实有人口726.31万人,其中流动人口约为198万人。推动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流动人口中发挥服务于管理作用,是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民盟云南省委在提案中建议,云南可借鉴广东省先进经验,取消社会组织等级注册需要有业务主管和挂靠单位的做法。给予在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方面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或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免税及审计优惠等方面的待遇。在流动人口集中聚居的街道(乡镇)一级政府可在现有的财政预算项目中增设购买社会服务科目。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配备一定的社工人员开展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孙琴霞 李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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