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慧 发表于 2012-2-9 09:44

乐见社工行动“由点及面”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30 15:47 编辑

[社评]本报评论员王聃    日前,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透露,广东省将着力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建立多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确保“十二五”期末全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达500家,专业社会工作者达5万人。预计2012年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的投入经费将达到2.64亿元。
    看到广东省社工领域的蓬勃发展,不免想起另一则新闻:2011年11月8日,民政部联合18个部门发布首个国家级社工文件,明确到2015年将培养20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0年培养30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这份文件也对民间组织的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从国家社工行动呼声到广东省政府的步步落实,这是关乎养老的一个可喜现象,也说明:所谓社工行动,其实知易行也易。
    关于推进社工行动与加大社工投入的必要性,在一个老龄社会日益迫近、需要护理的老人越来越多的语境中,这一点自不待言。然而,在国家层面的整体规划与预算投入之后,各地的社工行动推进,是否会面临巨大的压力呢?从广东省的相关举动来看,未雨绸缪式应对完全是可行的。无论是对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与专业社会工作者数量的未来规划,还是对社工行动投入的预算,抑或是给出社工薪酬的指导线,广东省的相关举动莫不说明了社工行动可以“预则立”。
    当然,放眼全国,广东算是富裕的省份,这让它具备相应实力。但广东社工行动更多体现的其实还是地方政府的公共责任:如同养老保险一样,地方政府提供的趋向富足的社工资源与投入,也是典型的公共产品。诚然,对于一个真正的福利社会而言,社工行动永远不是终点。但养老公共产品的提供,在它与地方政绩并不必然构成正比例关系的前提下,它更多体现出了地方政府的民生自觉和公共责任心。
    老龄社会,乐见社工行动“由点及面”,从国家规划转变为地方政府的切实行动。关于社工行动,广东省注定不会是唯一践行者,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可以袖手于银发社会之外。广东之后,期待更多重视社工以及养老公共品的地方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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