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慧 发表于 2011-12-4 14:43

【温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也要评等级了

       温州网讯《温州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暂行办法》近日出台,今后,在评估登记有效期内,被评定为5A的服务机构,财政一年奖励5万,评定为4A的则一年奖励3万。  据悉,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民办社工机构)是指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为乐”宗旨,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节、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规定,此类机构注册资金一般不少于1万元即可,其中社区类民办社工机构的注册资金为不少于2000元。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是民办社工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该机构的登记、管理、培育和评估等工作。
  除了奖励之外,我市各级政府将通过政府购买和政府资助等方式,扶持辖区内的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各地还将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经评估达到3A及以上的民办社工机构,在申请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关资助时,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资格。向民办社工机构捐赠的,其捐赠人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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