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琴 发表于 2011-8-26 16:16

居委会减负咋能不难?

2011-08-26 14:18   南方月刊

一个居委会挂70多块牌子,有20多个“婆婆”,真是不能承受之重

除了妇联、团委、工会、计生办,还有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环卫站、消毒站、人大联组工作室……一个居委会,“婆婆”竟有25个之多。近日,民盟广州市委列出了一张街道与社区组织管理架构图,强烈呼吁为居委会减负。

其实,近年来为居委会减负的呼声一直很强烈,省、市也曾发文和开会部署为居委会减负,但居委会负担似乎却是越减越重。为何居委会负担难减?应当如何为居委会减负?

居委会任务何其多

8月4日上午,记者到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走访。某社区居委会陈主任一上班就忙得像个陀螺,刚刚放下电话,社区的一个老年人又进来找他反映情况。那头,电话又响起,催促他赶快把一份材料送到街道办去,而这边九点半的会议还在等着他布置会场……

“现在居委会工作真的要有三头六臂才行。”陈主任笑称自己现在是最忙的“芝麻官”。整个居委会有6名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和2名党建指导员,管理着社区内上千户家庭、近5000名居民。居民的计生、低保、社保、医保,社区内的环境卫生、综治、出租屋、外来人口,以及最近的经适房普查、危破房普查等,“凡是你在报纸上看到的最新政策,到头来几乎都由居委会落实,有时连续几天加班,都干不完一项工作的数据录入。”

陈主任告诉记者,现在居委会承担的各项经常性、季节性、阶段性和临时交办的工作有30多个大项、140多个小项。“平时很想去居民家中走走,但要应付各种检查、汇报、报表,总有做不完的工作,抽出点时间真不太容易。”

陈主任的工作状态是不少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真实写照。广州市民盟社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蒋欣,在做社区管理的调研时,走访了多家社区居委会,“印象最深的就是居委会任务多、负担重、人手不足”。

调研之后,蒋欣整理出一份广州街道与社区组织管理架构图:街道办下设25个工作部门,都是居委会的顶头上司。这么多“婆婆”下达任务,居委会的忙碌可想而知。

居委会管的事越来越多,门口的牌子也呈现几何数字增长。中山市某居委会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最多时挂了70多块牌子”,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往往是“一个仪式—一块牌子—一次检查”,可每块牌子都意味着上级部门交办的一项任务。

记者走访广州市越秀区五羊社区、明月社区等多个居委会,发现门口挂有“政务工作站”“青少年之家”“垃圾分类推广社区”等多种标牌,数量都在10个以上。

除了牌子多,居委会还有“两多”:考核多、台账多。江门蓬江区某居委会何主任告诉记者,长年累月的创建项目多达10多个,其他工作考核近20项,每个项目考核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居委会成了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不可缺少的“腿”和“脚”,也成了行政性事务和创建活动的最终落实点。

“现在居委会实行信息化管理,一项工作一本台账,一项创建活动便是若干本甚至十几本台账,一年下来有近百本台账,这还不包括上级部门随时可能要的几十种报表、计划、总结、推优评先典型材料等。” 何主任说。

职能混淆,角色错位

在电视和报纸上,何主任经常看到呼吁为居委会减负的文章,省、市也出台了一些文件要求为居委会减负,但为何负担不减反而加重了呢?

蒋欣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随着市、区职能部门强调“重心下移”“属地管理”,许多工作任务都要求街道负责或配合完成,街道承担的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越来越多,但因工作人员有限,大量行政性事务被转派到了居委会。

广州一位街道办工作人员认可蒋欣的说法:“上级压下来的事情太多,街道办公人员、费用有限,没有办法,最终只能压给居委会工作人员。如人口普查、消防检查等工作,每个社区都要抽出人力去做这些工作,无疑给社区增添了许多额外负担。”

记者了解到,虽然一些地方提出了给居委会减负的要求,但实际操作中,各职能部门都认为自己的工作很重要,不肯减少对居委会的工作安排,反而竞相加码,最终为居委会减负成了一句空话。

另一方面,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作经费等都由街道、乡镇掌握,因此,居委会更趋向于对政府部门“热情”,而淡漠了对社区居民的“热心”,久而久之,街道交办行政性事务理直气壮,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只能默默承受。

“对于街道交办的事务,不做的话,各种考核、评比不过关,各种荣誉拿不到,跟奖金挂钩不说,还往往会影响到区里的大局,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何主任对此也颇感无奈,上面千条线,下面居委会一根针,都需要一一面对,而一些职能部门却很少从社区的实际考虑。比如,说要个材料限时限刻就要交,居委会工作常常陷入无序的忙碌,往往上面临时一个电话就会把居委会一天的工作计划打乱。

责权不对等也无形中加剧了居委会工作的负担。陈主任告诉记者,居委会管理的几平方公里区域内发生的方方面面的事情都需要其出面,但是居委会却一点权力都没有。他举例说,譬如社区里一棵大树已经快碰到高压线了,居民求助于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东奔西忙,去多个部门可能都无法解决问题。

实际上,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应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社区的自治事务上,而承担过多的行政性事务使居委会角色发生了错位,实际上成为了基层政府的“一条腿”,而非社区居民的“头”,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在基层社会管理中,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和居委会的相互关系和职能分工混淆,成为了居委会负担越来越重的重要原因。

减负需借助社会力量

为居委会减负,需要明确政府部门与居委会的职能分工,将社区承担的行政性事务降低,现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在探索。如辽宁省鞍山市推行“社区准入制”,专门成立社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除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应由社区居委会承担以外,区直各部门的业务工作,需由社区协助的,均需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只有通过社区准入审批的,各社区才可接纳。

珠海市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50个政府职能部门携手为居委会减负,明确双方的角色定位与职能分工,确实需将工作转交给居委会的,需经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且“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需向居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及政策指导,居委会负担一下减轻了很多。

政府职能部门不能随意将行政性事务转交给居委会,那么,政府承担的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如何走进社区?答案是借助社会力量,这就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珠海在社区设立了公共服务站,承接行政性事务,实行专人负责,使政府行政工作在社区有了承接载体。珠海计划通过一定的实践,结合社区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力量,逐渐将这些社区公共服务站转化为专业的社工机构,为整个社区提供专业化、人性化和个案化的社工服务。

广州也尝试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去年9月,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供需见面及展示洽谈会在广州大厦举行,30多家民办社工机构在此争相展示别具特色的社工服务。广州在20个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面试点开展社工服务,引进专业的社工队伍,承担为居民服务的各项工作。如荔湾区海龙街,针对农转居情况较多的特点,承接社工服务的大同社工站针对农转居青少年开展提升潜力、发挥潜能的社工服务。

为居委会减负是为了将居委会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还原其社区自治、为民服务的功能。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从宏观、体制和长远方面来讲,为社区减负需要修改或重新制定出台《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界定居委会的角色定位,从而从源头上切断社区居委会行政性负担。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民政部正就《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征集民意,此次修订要理顺居民委员会与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关系,明确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主要职责,这成了居委会角色回归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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